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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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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须知2026-04-27南京地税稽查局稽查人员在对一些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有些财务人员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认识还不够清楚,他们认为取得房产证、土地证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根据国税总局、财政部及我省的相关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南京地税稽查局稽查人员在对一些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有些财务人员对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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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定2026-04-26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判定2010-9-21 毕军业 陈永山 【问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与截止时间应如何做判定? 【解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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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2026-04-19注会 税法税种繁多,题型多样,知识点小且细,难倒了很多考生。为方便大家学习,小编精心整理了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掌握高频考点,学习才能更有效率,快来学习吧!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汇总>>> 【内容导航】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所属章节】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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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2026-04-15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如下: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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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2026-04-15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分析如下: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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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6-04-15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时,自然就发生了土地使用税。另外,一方面,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一次收取完毕时,如果相关当事人未及时缴纳土地使用税,则也必须及时纳税。另一方面,在期满时,也就是延期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在此期间也应该及时缴纳。拓展知识:另外,土地使用税也可以采取连续纳税的方式,每月、季度或者半年缴纳土地使用税,以与***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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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何时?2026-04-15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何时? 纳税人占用土地,一般是从次月起发生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只有新征用耕地是在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情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出租、出借房产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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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6-04-15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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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2026-04-15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