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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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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全文废止]2026-04-26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2016-10-3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8年9月17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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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公告的解读2026-04-26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公告的解读 2014年04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主要背景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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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2026-04-26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 2010-11-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1月26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11月29日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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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解读:“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须用好免税政策2026-04-26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该公告对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23号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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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条款废止]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条款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2016-4-19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本公告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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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2026-04-26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016年04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