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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chengdu.gov.cn

网络转载 2024-05-10 16:35:47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chengdu.gov.cn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权威提供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环保信息等。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蜀锦路68号

24小时值班电话:61885200 值班传真:61885214

邮政编码:610042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规划和大气、水、声等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拟订主体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市)县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市)县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区(市)县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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