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10-14 23:51:17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其他文章

  • 什么是板金
  • 2023退休手续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理
  • 东北电力大学排名全国第几位?排在国内多少名?附2022年具体情况
  • 方法的意思
  • 全国英语四级官网入口(新东方英语四级在线网课官网)
  • 湖南十大垃圾本科(湖南十大垃圾学院)
  • 2021年关于养老金4个新变化
  • 代工是什么
  • 经营公司承包合同(7份范本)
  • 异地社保卡如何注销流程-注销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