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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审查漏洞(银行贷款存在的违规问题)
近日,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向辖区金融机构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指出金融机构在人员管理、贷款三查、资产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漏洞,并进行释法说理。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将围绕检察建议内容抓整改落实,与检察机关合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陕西检察陕西检察头条官方账号近日,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向辖区金融机构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指出金融机构在人员管理、贷款三查、资产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漏洞,并进行释法说理。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将围绕检察建议内容抓整改落实,与检察机关合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检察日报)
近日,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向辖区金融机构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指出金融机构在人员管理、贷款三查、资产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漏洞,并进行释法说理。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将围绕检察建议内容抓整改落实,与检察机关合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检察日报)
#检小皖关注# 【一张借条引发银行业风险大排查】2023年,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核查王某、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发现,王某非法转贷“吃利差”如此顺利,是因涉事银行贷款管理存在漏洞。西塞山区检察院以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延伸,对系列涉银行金融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梳理与分析,向涉事银行及黄石监管分局分别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该局督促辖区21家银行机构308个营业网点进行合规管理风险大排查,全面提升行业内控合规管理水平。(via@检察日报 )一张借条引发银行业风险大排查
【贷款100万7天能净赚63万?真有这种好事?】
近日,网传教学视频以“借你100万,7天以后要归还,该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为题,称其所教的操作能“让人轻松在7天赚到63万”。
经核查计算,该视频所教方法有明显漏洞,涉及骗贷。
视频内容是,先将100万拿到银行做定期存款,通过定期存单在银行做质押贷款,贷出90万,拿90万全款购买一套房产。继而,将这套全款房产做抵押贷款,贷出63万,紧接着拿63万的贷款首付购买价值210万的房产,其中贷款金额为147万。到了第7天,就可以把90万全款房子卖出,找小额贷款公司借10万元,凑齐100万后还给银行。
最后,借款人名下将剩余100万的定期存款和210万的房产,还有90万的银行质押贷款、147万的房产贷款、10万的小额贷款,还清这些贷款后,手头将剩下63万。
然而,这套方法看似操作简单、收益多,实则有很多漏洞,使用了“数字障眼法”,混淆了每一笔收入和支出之间本来的因果联系。绕过障眼法,总资产与总负债之间相差100万,即使卖掉90万的房子,依然欠着100万。之所以出现63万的视觉错差,是忽略了用来购买210万房产的63万贷款首付,就算真的能实际操作下来,算上贷款的利息,房屋过户费,中介费,至少将负债20万以上。
教学中的抵押贷款还忽略了一点,银行对于房屋抵押贷款有严格规定,抵押贷款必须是经营性贷款,所贷钱款只能用于经营活动,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营业资质。由于抵押贷款的额度高,利率相对低,存在“套利”空间,很多人想钻空子,贷款中介圈也逐渐形成了一条帮助客户提供虚假资金证明、申请经营性贷款的黑产业链。此行为涉及骗贷,系违法行为,最高可涉刑。
我国银监会不允许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市,曾多次严查此问题,并对多家因贷款审查不尽职、管控不到位,使得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银行进行处罚。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方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进行联合检查,对商业银行总行审计部门进行贷后检查,以尽可能堵住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漏洞。
辟谣君提醒,理财有道,面对“速成”方法还需擦亮眼睛,谨防被骗!同时,贷款应合规合法进行,切勿投机取巧,以身犯险!
【消息来源:光明网、央广网】
#极目锐评#【银行行长为女儿上大学被骗3.5亿,金融精英为啥这么好骗?】“我姨父是高校副校长,并且和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路子广得很,可以安排孩子上个好大学……”受赵某河这句并不高明的谎言蛊惑,心忧女儿学业的某银行行长李某先后26次上当受骗,一步步从一名领导干部蜕变成了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的“蛀虫”。(据7月14日人民网)
这起“案中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巨大,整个情节给人的感觉就是难以置信、不可思议。
难以置信的是,一位银行行长竟然会掉入如此拙劣的陷阱,并且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对骗子空口编造的谎言深信不疑,一开始是为了让女儿走捷径上大学,后来又要办正式学籍,再后来为了逃避所谓的“组织调查”,不断地向李某编造的多个身份“打钱”,甚至连“更改高考分数”“替‘恩人’摆平审查”这么离谱的谎言都照单全收,实在让人很纳闷:到底是爱女心切还是智商不够?
不可思议的是,一个地级市银行的行长,居然能够轻易就调动3.5亿的资金,为了让女儿成功“违规入学”,为了满足骗子的贪欲,不惜伪造材料,5次冒用他人名义进行“顶名贷款”,犯罪者胆子之大令人瞠目,银行监管漏洞之大更令人震惊!
一个银行行长之所以为骗子“做嫁衣”,沦为“阶下囚”,除了个人防骗能力低,利令智昏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心不正,路必然走歪。
李某从一开始就对赵某河可以托关系让女儿上大学一事,毫无怀疑。在他的内心里,大学就是不用自己认真考的,就是可以通过各种“走捷径”去上的,无非也就是钱的问题。而自从他踏上靠钱开出的这条“歪路”,结局其实就已经写好了。走的是暗路,必然遇上骗人的鬼,用的是坏招,必然会打自己的脸。
又正是因为李某身为领导干部,却玩弄特权,监守自盗,所以哪怕他发现了自己上当受骗,却因为心虚害怕,不敢报案,不愿声张,任由骗子逍遥法外,这也助长了骗子的气焰。直到面对检察官,赵某河依然敢信口雌黄,称自己没有诈骗,没有冒充反贪局长,这种谎话连篇还理直气壮的德行,恐怕就是李某这样爱“走后门”的人给惯出来的。
像李某这样的官员、公职人员其实并不少,以至于现在社会上有一类骗子,就是专门冒充位高权重的“高级领导”、人脉众多的“老中医”“风水师”、神通广大的纪检干部等等,专门针对那些走歪路,走捷径、走后门的问题官员行骗,而上当者不在少数。
人人都想“走捷径”的话,捷径会拥堵,社会会混乱,见不得光的路,最终必然也不会通向坦途。李某虽然是受害者,却也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者,最终锒铛入狱也再度证明了那句话:所有的捷径都是最坏的路。
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骗子会受到法律严惩,贪官也难逃法律制裁,而我们更需要警惕的是,一个行长就能侵吞3.5亿,银行审批是不是变成“一言堂”?银行是否有足够的手段去监督权力的运行?银行是老百姓的财产管家,如此做法,怎么能让人放心呢?
检察院在办案中,向涉案银行发送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及时采取措施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这一自查整改不能只是暂时的,也不能只囿于一家银行。作为金融重地,银行应该将堵上监管疏漏,完善审批机制作为日常工作来不断加强。一方面端正风气,筑牢思想防线,让从业人员不想“走后门”,不愿坏规矩;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监管,筑牢制度防线,让心怀不轨者无“后门”可走,无漏洞可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被罚155万元 | 近日,湖北银保监局出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领到一张罚单。五项违规事实予以罚款155万元;对责任人吴欢、熊萍分别予以警告。
违规事实为:一、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二、租金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三、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不良;四、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五、员工柜员系统管理不到位。
以上五项违规事实,既有贷前调查不尽职,贷中审查不审慎,贷后检查不到位的情况,也有银行内控合规管理上存在风险漏洞的问题。
邮储银行是一家国有大行,在县域乡村很受欢迎。
希望邮储银行能够合规诚信经营。
简某去银行开户办卡,被核查发现他名下已有一张卡,还有近20元的余额。他振振有辞坚定认为自已之前,根本就没办也没见到卡。不过,他说早在2023年,身份证曾丢失过3个月。
按银行规定,简某只能开张功能受限的2类借记卡,要办一类卡除非把名下的卡销户。为留下证据,他花手续费费40元,在柜台打了卡内的明细账。
他向银行工作人员质疑,为何本人没到场,别人却可以代办开户?得到的解释是,有可能是开户行走“代发工资”程序,集中办卡把关审核不严出现的漏洞。
无独有偶,简某的堂哥去年欲担保为孩子贷款,银行一查征信发现他在某地方商业银行,有一笔“三户联保”贷款,出现逾期不良记录。原来是简某堂哥的身份证,被朋友借去用过。
身份证当严格保管,不能外借被人利用,一旦丟失应尽快去派出所补办。银行更当严格开户手续,把好“实名制”关口呢!
#生活日记# #我要上头条#
对于最近的停贷事件我有话虽然说,预售制度可以最大限度促进房地产发展,但从制度本身就有漏洞。既然是业主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的资金应该打入业主账户,这部分资金处置权应该由业主把控,或者约定交房后,资金才打入开发商资金账户。老百姓买房不易,出现烂尾楼实属不应该,以往开发商为了扩大规模,往往高息借贷,在房产上行阶段风险不大,现在房产市场不景气,这一弊端暴露无遗,在拍地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是否够开发商楼盘,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
根据最近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显示 原益阳农商行的一名柜员,近一年的时间内,伙同他人共骗取银行贷款34次,累计282万元。 骗贷的手法也不新颖,还是那些老套路,寻找一个名义上的贷款人,再伪造所有贷款所需证件,如营业执照、户口本、房产证、离婚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打开浏览器,用度娘搜一下,益阳农商行的负面新闻特别多,2023年办理的1089万元,尚有305万元贷款逾期未能归还; 2023年某员工非法骗贷1714万;因为副行长编写不实调查报告,致益阳农商银行510万贷款遭逾期。这些事件的发生,只能说明益阳农商行的管理是比较混乱的,从申请、审批到放贷各个环节的审核都是有明显漏洞的。 仅凭这3个人要想完成全套手续几乎是不可能的,此案是否还有隐情值得关注。
当然了这也不是原益阳农商行一家银行存在的问题,只是相较于大型国有银行,以及有政府背景的城商行,这些地方农商行在竞争明显显得力不从心。银行的放贷额度和储蓄是直接相关的,要想放出更多的贷款只能通过高吸揽储增加,而贷款则需要更高的利息去覆盖借款成本,贷款回收的风险自然就比较大,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就不奇怪了。
#银行员工一年骗贷34次 材料全伪造#
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出台通知,给楼市再上一圈紧箍咒。新的通知提出8条要求,重点还是围绕房地产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审核等强化管理。上海楼市的火爆最终引来调控加码是意料之中,但政策出台的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又有些意料之外,可谓快、准、狠。
此次加码,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重点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中小户型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这看似不经意的一条,其实杀伤力不小。我们知道,大部分房企都是通过房屋的预售,也就是所谓的卖期房,实现资金快速回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在如果按照多层住宅主体结构封顶,高层住宅基本结构成型的标准,银行才能予以放贷的话,将直接延长购房者买房的时间周期,进而延缓了开发商的回款速度,降低了他们的资金周转效率。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也就相当于在上海搞房地产,挣的没以前多了。
这几天,市场又传出多家银行暂停发放贷款的消息,虽然有银行辟谣,但是对个人购房者来说,申请住房贷款的难度增加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以往银行对于首付资金的审查,很多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走个形式,而新出台的政策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同时,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可以说,新的通知把个人贷款的漏洞堵的死死的。
可以预见,如果这次真的控制住了贷款投放,楼市交易自然会慢下来,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易的规模都会下降,达到给楼市降温的目的,只是依靠行政命令围追堵截的方式,依旧走不出“调控刚需苦,不调控苦刚需”的怪圈。
#农民“被贷款”百万 利息已有77万#
山西娄烦县农民李成在城里买房准备按揭贷款,到银行查征信,这一查可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自己名下不知何时多了155万的贷款,且已经近八年时间,逾期利息都已经77万。经过了解得知,是自己的身份证曾被信用社信贷员借用,被他人冒名贷款,钱款一分未到李成手中。而当初借用身份证的信贷员对此供认不讳,还传授李成应付催贷招数:以无本人签字、无现场影像、本人未取款等为由,拒绝承认贷款,妄想赖掉这笔贷款。
作为在银行信贷条线工作人员,我对此感到无语。但是就李成的个案而言,可以说是细思极恐,信用社内部人员通过虚假资料、内部审查漏洞、贷后检查流于形式等,冒用他人名义发放贷款,供自己挥霍。这种行为直接导致被贷款人李成成为征信黑名单,自己再想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基本不可能。
当地信用社还声明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这还有什么可调查的,当事人信贷员都已经自己承认,并且有录音为证。作为金融机构,不要想着避重就轻,减少社会舆论导向,控制声誉风险。而是应该积极向社会批露细节,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
我认为首要任务就是清除被贷款人李成名下的冒名贷款,并向人民银行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尽快为李成恢复信用记录。
其次,对涉事信贷人员、审批人员等严厉查处。据报道,涉事的5名员工已经有两人离职,离职并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贷款诈骗罪,触犯了法律底线,该追责追责,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后才是积极向社会批露处理方案和结果,寻求被贷款人李成的谅解,并给予李成一定的经济赔偿。
各位友友们,有没有更好的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6家银行合计罚款255万元 | 近日,大理银保监分局出手,辖内6家银行收到罚单,合计罚款255万元。
其中: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违规事实为:一、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二、贷前调查不到位,发放贸易背景不真实的贷款。
大理古城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违规事实为:非执行董事未经监管核准即实际履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违规事实为:个人线上贷款管控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
云南鹤庆渝农商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
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90万元。违规事实为:一、违反房地产信贷政策;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三、信贷管理不审慎。
云南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
综合这些银行的违规事实,基本都是贷款“三查”管理不尽职、不谨慎、不到位。同时内控合规存在重大风险漏洞,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又一银行员工终身禁入,被银行业彻底“拉黑”
近日,广东银保监局公布一则处罚信息,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白云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失职、基础业务环节管理存在漏洞、营业网点安保工作存在重大漏洞”,对广州农商行白云支行罚款50万元,对支行员工孔昉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我们来看看“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是什么情况?
禁止终身从业的银行员工包括高管及普通职员,主要原因包括:参与非法集资、签订虚假合同、挪用资金、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内控失效、参与假按揭、私用印章内外勾结、销售飞单、审查不严、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股市和房市等。
对银行系统员工进行终身禁入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监管处罚了,今年一季度,银保监系统就对30人开出了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每一个被“拉黑”的银行员工,都是单位与客户的巨大损失,也是对银行品牌的巨大伤害。
近几年银行系统的大案件有超百亿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侨兴债”事件,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工作。
又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75亿元违规发放贷款案件,不仅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还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两名副行长、一名部门负责人和一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
【老人贷款150万,不仅不用还了,银行还要被问责?】
老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按说无论从道理还是从法理,似乎都是对的。但最近就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老人150万的贷款,不仅不用还了,银行还要被问责。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李某文老人有天突然收到一张法院的通知,要求归还在交通银行150万元的贷款本金,外加几十万的利息和罚息违约金。老人一看,一下子就惊呆了,因为她并没有使用这笔贷款,更不知道逾期产生这么多利息和违约金,所以,无奈之下,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法庭。后来经过法院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原来这笔贷款,是银行的客户经理和外面套路贷公司串通一气,利用银行审核漏洞,伪造客户签名,就轻松从银行获得了这笔贷款。最后,法院根据相关证据,最终判定,李某文老人不用偿还这150万贷款。
最后,不得不说,有些人真的是胆大包天,居然伪造贷款。要知道按照法律规定,伪造资料欺骗金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此外,通过这件事给我们提了个醒,就是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重要资料,以免给部分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大家觉得对吧?
个人征信报告现侮辱性字眼,谁该为此担责?
5月24日,有媒体报道江苏省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表示不当信息为与房女士有借贷关系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传,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已责令晋商消费金融在线修改了房女士的相关职业信息。但房女士尚未收到该公司反馈(据5月25日中国日报消息)。
检察日报正义网
侮辱字眼上了南通市民个人征信报告。
视频号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5月25日通报称,针对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问题,已于4月8日约谈了晋商消费金融公司,5月25日,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及其大股东,在重申监管意见的基础上,严肃提出后续整改要求,要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严肃追责。
近年来,伴随着开展个人信用评分及公共信用服务的城市逐渐增加,全社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日渐上升,信用开始和各种社会行为挂钩,小到买房贷款,大到出国求职,大量机构都会事先考察你的信用等级,信用开始成为人们的无形资产。而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便是个人信用最直接的经济凭证。
征信报告中显著标明了个人贷款、还款逾期情况,以及单位等个人信息,个人信用一目了然。人们更是小心翼翼地保持信用良好记录,防止出现信用黑点。由此可见,征信报告的真实性和严谨性至关重要。
房女士征信报告职业信息里赫然写着“专业做鸡十年”字样。当事人供图
然而在此案中,如此不专业、具有人格侮辱字样的标识却赫然出现在严肃的征信报告中,令人费解。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此举涉嫌侵害当事人名誉权,依法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还可能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然而细细探究其中因果,更暴露出金融机构内部审查不严,以及监管机构把关不严问题。
《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23条明确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金融机构上传征信信息,应该本着客观、真实原则,提供信息供使用者参考。如果不经核查,放任内部人员随意乱写,征信报告的“信”字如何书写?征信报告的公信力如何保证?信用体系何以维系?
然而,这样的任性行为似乎不止一次。据查,涉事金融公司早在2023年,就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处以罚款50万元。在某投诉平台,该公司也有多起涉及征信问题的投诉,包括未借款但征信记录有欠款等。对于此类公司,监管部门更应严查个中缘由,大力整顿,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相应处罚,适当时机可以采取调整其用户管理权限,甚至暂停为其提供征信查询服务等措施,让任性的金融机构心存敬畏。相关金融机构也应该严格自查,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征信报告填写规范,完善征信上传审核体系,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而中国人民银行也不能以“第三方机构上传”为由认为平台无责。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虽然征信信息由金融机构上传,但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必然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作为征信报告审核的最后把关人,必须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每一个词每一个数字负责。相关部门必须查清审核环节的漏洞,提升监管效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从古至今,诚信是为人之本,个人信用更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在个人信用与社会行为紧密挂钩的今天,金融机构和征信监管部门更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征信真实的重要性。不能只要求老百姓守信,金融机构却可以失信妄为。只有征信行业守土有责,监管担责,百姓守信才能实现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骗子用假人脸盗刷女子银行账户43万# 头条热榜
真是悲催,这么多钱说没就没了!而且本案主人公李女士还是自己把银行卡信息和手机操作权限都给弯弯那边的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造成验证码被截取,银行提醒电话打不进来,与其怪银行还不如怪自己。
现在为了防止老百姓财产损失,可以说如何预防电信诈骗,国家可谓绞尽脑汁,通过新闻媒体、楼道宣传画、银行ATM机取款大厅等手段宣传如何预防电信诈骗,国家反诈中心app可以免费下载,甚至把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惯用的诈骗伎俩,比如冒充公检法、杀猪盘、刷单返利、冒充客服人员、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贷款网站等都介绍清清楚楚,为什么还是有人不断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虽然李女士银行app在转账时候设置有人脸识别功能,诈骗分子应该通过视频聊天录制了李女士视频,进而骗过银行的app进行人脸识别通过,再说现在有AI换脸技术,想象都觉得可怕,所以有时候越是认为的高科技,被破解的漏洞可能越多。虽然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要求,但是说明人脸识别也并不是万无一失。只是本案中李女士遭遇电信诈骗,没有及时识别报警,她自己责任太大了。
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不要轻易转账汇款,才能保住自己的劳动果实。
河北邯郸农商行:凭空给人捏造400万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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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村镇银行有钱取不出、求告赋红码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民怨沸腾。而河北也不甘寂寞凑热闹:魏县一位中小企业主李先生急需贷款时候被银行操作系统拒绝,原因是名下凭空出现400万元的贷款担保,这家银行名字是“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市魏县的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在魏县果品市场经营一家玩具文具电子产品批发部。2023年春节将至,也是年度当中销售旺季的时节点。为追求市场销售份额,需要储备大量货物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与此同时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完成,为此李先生于2023年12月份向魏县农业银行申请了一笔30万的贷款。此笔贷款经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调查受理、审批后,在2023年元月28日放款时出了问题,银行放款系统一直不能通过,提示本人已超授信额度,贷款无法投放。为弄清事情原委,李先生到魏县人民银行查了个人征信。一看查询结果,无缘无故在他名下居然有两笔各200万共计400万元的贷款担保。具体主办单位是“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笔借款人马某,身份证130421198901153xxx,借款日期2023年9月9日,到期日期2023年9月9日,借款金额200万元;第二笔借款人马春某,身份证130421199303143xxx,借款日期2023年9月9日,到期日2023年9月9日,借款金额200万元。由于个人征信记录中显示这两笔担保贷款这一原因,导致李先生在魏县农行审批下来的贷款资金不能到位,无法储备货物,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经济上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又由于这件事情的发生,使李先生一家老小担惊受怕夜不能寐,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为讨个说法,李先生于2023年1月30日分别向魏县人民银行、邯郸银保监分局递交了申诉材料。2023年2月22日邯郸银保监分局以“邯银保监举告〔2023〕024号”举报事项告知书通知李先生已受理所述举报事项,并按程序进行调查。2023年4月20日邯郸银保监分局以“邯银保监举复〔2023〕026号”举报事项调查意见书告知李先生经邯郸银保监分局调查,2023年9月邯郸农商银行光明支行为马某、马春某二人分别办理两笔个人贷款,在信贷系统导入担保人姓名时,误将某公司法人代表导入成与举报人同名同姓的名字。
根据这一答复材料,马春某与马某年龄分别是28岁和32岁。两人年纪轻轻,按说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年龄,如何每个人都有2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是否含有恶意违规操作?有待调查。李先生与别人同名同姓,但是没有相同的面貌、年龄、身份证号。银行操作人员在输入时候没有进行核对吗?这样的失误都能出现,难怪银行会出现河南村镇银行那样的漏洞。这样低级错误的出现,是否存在人为因素的影响?
万物以水为净,但是水洗不净水,希望金融系统以外的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查清违规原因和400万元的贷款去向,还事情一个真相,给李先生一个明白,自己相信,也让公众信服。
上海房贷银行内部审核新规出来了,一些现金操作将被遏制。
经营贷、消费贷等违规信贷流入一线城市楼市的情况正在被严查。此前,有人曝出可以通过取现的方式躲避追查。
比如要买一套400万元的房子,首付比例为50%,则首付至少要200万元,余款200万元可以办理房贷。有的人通过经营贷以4%的利率贷到了200万元当作首付,再去银行办理房贷,这就导致买房的钱全部是贷款来的。为了防止银行查到200万元首付是违规的经营贷,他们会先将办理下来的贷款从银行卡里取现出来。然后将200万元分拆后存入非直系亲属的账户,再转账到买房人账户上。
由于经营贷下放后被取现了出来导致资金追踪链断了,故倒查起来则很难发现资金的真实用途(进入了楼市买房)。
鉴于以上套路,上海这边对于首付款的来源加强了核查。
1.买房人要提供首付来源的半年内银行流水证明。比如是定期存款转来的、基金或是股票转来的等都是合规的首付来源。
2.对于亲属转来的首付款,需要提供该亲属这笔款项的半年内流水情况,是否合规和第1点的判断依据相同。
3.如果核查出来的首付是来源于经营贷等不准进入楼市的资金的话,则这笔钱不能被当作正常的购房首付款,也就是不能进入楼市交易。
4.放款前需要再次查买房人家庭征信,如果有信用卡分期或者消费贷的需要还清后再放款。
以上几条措施虽然不一定能完全阻断所有违规类贷款进入楼市,但至少让可以打击一大片了。同时,有对策总比什么都不做任由违规资金进入楼市来的好。
限购限贷政策制定后需要一系列执行细节来辅助完成。我们国家不缺聪明人,也不缺爱找漏洞加以利用的人。后续政策一定要跟上,把该打的补丁统统打上,让想要钻空子炒房的人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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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6家金融机构合计罚款180万元 | 近日,绥化银保监分局出手,辖内多家金融机构被罚,合计罚款180万元,多名责任人员被警告。
其中:
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望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火箭信用社,罚款35万元。违规事实为:贷款未按监管规定执行受托支付。
海伦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尽职;存放同业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东市支行,罚款20万元。违规事实为:违法放贷。
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30万元。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尽职。
以上机构的违规事实基本都是贷款“三查”不尽职、不谨慎、不到位。同时内控合规存在漏洞,违法放贷。#银行违规万花筒##金融知识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