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计划和受益计划的区别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5 17:30:03

定义不同:设定提存计划是 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会计处理不同:设定提存计划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和“适当的精算假设”,将确定的公式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后续年度福利水平提高时:设定提存计划无。设定受益计划应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福利义务至服务不再导致设定受益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是否折现不同:设定提存计划如果在报告期后12个月仍有支付的金额,应折现。设定受益计划对所有设定受益义务折现,包括12个月内支付的义务。风险承担不同:设定提存计划一般非企业承担;设定受益计划一般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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