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代办网
  • 网站首页
  • 疑难问答
  • 行业动态
  • 业务范围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2016年12号文件原文
  • 财税〔2016〕12号文案例解读: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免两项教育附加的会计处理
    2026-04-26
    2016年1月2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靠前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那么...
最新文章
  • 企业增资所需材料
  • 企业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 企业增资注意事项
  •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方式
  •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流程
  • 企业增资扩股≠股权转让
  • 企业增资扩股的目的有哪些?
  • 企业增资验资的含义、方式、流程、所需资料以及注意事项
  • 企业增资需要验资吗?
  • 美元验资流程及注意事项
企业服务代办网
业务范围
  • 网站首页
  • 疑难问答
  • 行业动态
  • 业务范围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地址:中国-贵州-贵阳
  • 电话:13272073477

Copyright © 格特瑞商务咨询-企业服务代办网 版权所有

黔ICP备19002813号

热门标签: 肇庆学院分数线 dk马bug 34所 黑名单查询系统 洛克王国电力宝宝 征途2答题 英文手写体 告密者结局 西安旅行社排名 三春
  • 首页

  • 在线咨询

  • 一键拨打

  • 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