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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2018年6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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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部分废止]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部分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2018-12-19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本法规附件1自2019年1月1日起失效。新个税相关政策一览表(2018) 主席令第九号 全国人大常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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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61号公告与财部35号公告并不矛盾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简称税总61号公告)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按照这句话的普遍理解,非居民个人先按照月度税率表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达到居民个人条件后,也并不马上调整扣缴方式,而是等到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但是,如果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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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2018-12-21 新个税相关政策一览(2018) 主席令第九号 全国人大常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财税[2018]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