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6-05-03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根据《广东省中等职业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粤教职[2002]50号),特制定我校学生升级与留级的实施细则。 2、第一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方面。 3、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定。 4、第二条学生在每年操行总评合格而且学完每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经考核(含补考)成绩合格者或不及格门数未达到所学课程(含实践教学课程)二分之一者,应予升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