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
2026-05-03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同年11月20日,人民审判机关——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诞生。1949年5月1日,随着国家行政区划的调整,沈阳特别市改为沈阳市,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随之改称为沈阳市人民法院。1955年3月1日,我国实行“四级”、“二审”制度,沈阳市人民法院改称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沈阳市中心,市***广场东侧,与辽宁大剧院、沈阳电报大楼相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下辖和平、沈河、皇姑、大东、东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