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教育局检举号码
2026-05-03
抚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指南教育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教育行政处罚权限 1、 警告; 2、 罚款;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刷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4、 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5、 取消违法颂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 6、 撤销教育教师资格; 7、 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