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率 详解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5 16:44:15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
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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