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纪律十严禁十不准是什么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5-09 06:22:11

1、十严禁:贿选、破坏选举、非法活动、诽谤、报复、损公肥私、作假、侵害公物、徇私、其他违规行为。

2、十不准:送礼、请吃饭、送钱、许诺、贿赂、利诱、侵害集体财物、说情、贿赂公职人员、拉票贿选。

换届选举

指某组织依照民主程序和自身章程,更新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换届选举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的任期已经届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的任期已经届满,依法选举新一届人大代表,并由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的法律行为。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新一届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要坚持政党和主席团、选民和代表依法提名候选人,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等规定。在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每五年换届选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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