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代账会计主要做什么
代账会计主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
1.代理记账机构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3.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5.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
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代理记账服务
(一)代理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
个体工商户可自行建账,也可以聘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建账,具体范围如下:
1.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私营经营业户;
2.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个体、私营经营业户;
3.个人租赁、承包经营企业。
对于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业户,均实行代理建账建制规定。
(二)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税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能以税务师个人名义进行代理记账。
(三)代建个体工商户财务会计制度
1.代建个体工商户复式账会计制度
税务师为个体工商户建立复式账簿,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收益表,报送主管财税机关。
2.代建个体工商户简易账会计制度
税务师代为建账建制除设置简易会计科目核算外,应按月编制应税所得表,在办理当期纳税申报时向主管财政、税务机关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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