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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局:www.njgs.gov.cn

网络转载 2024-05-06 14:18:45

南京市工商局:www.njgs.gov.cn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政策、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 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三) 承担协调跨区域执法和查处重大案件职责,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案件管辖的确定,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行为,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四) 依法负责各类经营性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五) 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构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诚信创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进一步推动“黑名单”管理应用。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 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 加强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及监督指导网络交易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八)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推荐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认定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九) 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实施广告发布登记,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十一) 负责统一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消费维权工作;依法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接收、受理、处理和 12315 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二) 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三)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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