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处罚7家拒收现金单位,处罚金额从2000元至4万元不等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5-05 13:57:14

13日,央行网站通报了2022年第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2000元至4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

图自央行网站

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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