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滁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7 04:52:32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滁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01-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等规定,现将滁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如下:

  一、滁州市范围内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应税所得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二、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滁州市地方税务局滁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滁地税发〔2009〕2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关于滁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政策解读.pdf

  2、《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关于滁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起草说明.pdf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2日

其他文章

  • 好看的青春剧校园恋爱(好看的青春剧)
  • oto是什么工作(oto是什么意思)
  • 故态复萌典故(故态复萌的意思)
  • 雪花飞舞是什么意思,雪花飞舞 的意思
  • 六一的故事源自于什么故事(六一的故事源自于)
  • rococo洛可可官网(洛可可衣服牌子怎么样)
  • 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资料(张子强资料)
  • 肯德基网上订餐半价(武汉肯德基网上订餐)
  • programmer
  • 春种秋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