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5-02 15:31:32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企业破产后当然要偿还债务。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对有关债权人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需要偿还债务,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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