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6 18:32:24

环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原则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是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其他文章

  • 风声雨声声声声入耳下一句
  • 梦怡的意思
  • 日本最新总统是谁?
  • 日和火前面分别填什么字组成词语
  • 看似风平浪静 实则暗流涌动是什么意思
  •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 青岛啤酒多少钱一箱?
  • 广东属于山东省吗
  • 你在或不在我就在那里.你见或不见.这首诗全文?
  • 三伏贴一盒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