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当汇错款时该怎么做?如何及时挽回损失?
2023-12-28 12:06:00
来源:互联网
在当下社会
人们利用手机、网络进行转账、汇款已成为一种常态
可是万一转错账该怎么办呢?
近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错误汇款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均服判息诉。
山东人陈某与家住电白的柳某曾有过网上交易往来,互相留存有网上交易账号及记录。2016年7月,陈某接到一朋友电话称,要向其借6万元应急使用。陈某由于急于筹款汇给朋友,在汇款时粗心大意,竟错点柳某的银行账号,将6万元汇到了柳某的银行账号。之后,知情后的陈某心急如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截图固定交易记录,并马上联系柳某,告知其转账错误的情况,想让柳某尽快将6万元退回给自己。不料,柳某竟表示毫不知情,在陈某再三催促下仍置若罔闻。陈某无奈之下,便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柳某向原告陈某返还不当得利6万元。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法官经过仔细查看卷宗,详细了解案情证据,最终认为原告陈某错误汇款6万元至被告柳某名下的账户,被告对于自己名下银行账户内增加的6万元没有合法的取得依据,属不当得利,被告应负有返还的义务。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6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项6万元。
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一公司财务人员给公司司机发工资时,一时疏忽看错姓名,将7641元误转入他人账户,由此引发纠纷。近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韦某志返还不当得利7641元。
韦某系某公司的财务人员,负责发放公司司机们的工资。2019年3月15日,韦某在为司机发工资时,一时疏忽,不慎操作失误,把司机韦某志的名字与另一个司机赵某志的名字看错,误将赵某志应得的7641元工资转到韦某志的银行账户上。随后,韦某只能再转7641元工资给赵某志。韦某发现转错钱后,多次通过电话及短信催韦某志返还,都被韦某志拒绝。2019年8月19日,无奈之下,韦某向钦北区法院起诉,要求韦某志返还不当得利7641元。
钦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因疏忽将本应支付给他人的工资7641元误转至韦某志的账户上,韦某志取得该款项没有合法根据,属于不当得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韦某志应当将7641元返还韦某。韦某的诉讼请求合法,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