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8 19:58:37

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七、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

纳税人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但未按规定缴回已退税款,以及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文章

  • 单招成绩查询入口官网
  • 捏的四字词语
  • 张大奕事件是怎么回事(张大奕真相揭秘)
  • 房产原值包括哪些(财产原值是指)
  • NBA中11号球星有谁
  • 朗逸和宝来哪个档次高
  • guo和gua怎么读
  • 一份无视黑白100%秒下的网贷口子app名单大全
  •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 死鱼是喝醉的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