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解释一下:2019年39号公告,增量留抵退税,谢谢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7 15:36:43

同学你好~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其他文章

  • 退伍兵60岁每月600元补贴真的吗?
  • 鹰潭办理验资报告(鹰潭企业增资验资所需材料,注意事项和流程)
  • 浩方对战平台账号注册短信发送失败(浩方对战平台账号注册)
  • 小米手机如何安装软件
  • 十大led手电筒品牌排名
  • 巴沙鱼多少钱一斤?
  • 0400开头是哪里的电话(谁知道0400是哪的区号)
  • 中国移动座机怎么充值
  • 爱情连连看于沐瑶牵手(爱情连连看于沐瑶)
  • 如何开通微信微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