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4年5月21成立,残保金减免3年,时间如何判定?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10-16 16:18:41

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②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①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②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③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④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其他文章

  • 湖北省大专排名2023最新排名(湖北省大专排行)
  • 什么叫北漂
  • 社保补交如何补缴?个人可以补吗?
  • 2022年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读本
  • 侨丰有限公司简介(3个范本)
  • 环保活动有哪些活动
  • 长帝ck25b(关于长帝ck25b的介绍)
  • 2021社保缴费标准-2021年社保缴费价格表 自费交社保一个月多少钱?
  • 河北专接本考试院官网
  •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2是多少分(附历年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