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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只针对个人?企业出租适合吗?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6-04-27 09:35:21
您好,对企业不适用。您看这个条例里说的是“其他个人”。税法里的“其他个人”专指“自然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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