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19:49:08

晋价服字[2010]26号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实行***指导价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其他文章

  • 期货夜盘时间
  • 佛教哪一年传入我国
  • 带苗的成语
  • 描写云的词语
  • 跟男朋友撒娇的话
  • 淹牛肉有几种淹法
  • 有钱花尊享贷怎么开通
  • 购物车删除了怎么恢复
  • 新浪微博怎么批量删除微博
  • 三角形外心的有关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