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新版《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出台 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10-15 05:10:17

  为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减免税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修定并发布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办法分别对核准类以及备案类减免税的申报和核准实施、减免税的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办法指出,纳税人申请核准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应的材料。减免税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准予减免税的书面决定。依法不予减免税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纳税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此外,备案类减免税的实施可以按照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要求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办法称,税务机关应对享受减免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事后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失误的,应及时与有关认定部门协调沟通,提请纠正后,及时取消有关纳税人的优惠资格,督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有关部门非法提供证明,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其他文章

  • 福州大学怎么去学生街
  • 机器人工程专业毕业后干什么工作(未来就业前景分析)
  • 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官方网站)
  • 兔毛皮草如何洗护?
  • 正常离职的怎么领失业金?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是什么学校)
  • 2019五一放假安排(19年五一放假)
  • 洛阳钼业集团(洛阳钼业集团:在全球钼行业的领先地位)
  • 蒙娜丽莎靠前恐怖之处?仔细看看吓你一跳!
  • 南京农业大学考研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