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4]2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未锻轧镍出口退税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8:33:3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未锻轧镍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税[2004]224号 2004-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税则号为75021000和75022000未锻轧镍的出口退(免)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12月28日

其他文章

  • 期货夜盘时间
  • 佛教哪一年传入我国
  • 带苗的成语
  • 描写云的词语
  • 跟男朋友撒娇的话
  • 淹牛肉有几种淹法
  • 有钱花尊享贷怎么开通
  • 购物车删除了怎么恢复
  • 新浪微博怎么批量删除微博
  • 三角形外心的有关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