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7:57:16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021-12-31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令修改),现将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予以公布。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包括:

  (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案件,区(地区)局标准为拟处罚金额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案件;

  (二)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案件;

  (三)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四)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市局稽查局及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属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

  (一)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

  (二)公安机关尚未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并且涉嫌犯罪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其他文章

  • 好医生继续教育网入口(继续医学教育网登录入口)
  • 关于路的唯美诗句
  • 皇家礼炮价格 皇家礼炮烟多少钱一盒
  • 全国人大代表名单(新一任全国人大代表名单)
  • 上海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 2023上海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 粉笔无言写春秋出自哪首诗
  • 请问怅这个字怎么读
  • 中国邮电大学2023排名:综合实力位列前30强
  • 社保缴费年限 社保交15年和30年有区别什么?
  • 脍炙人口的脍炙指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