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会计处理?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7:57:01

  问:我单位商品已发出,但由于购买方的原因不能随货开票,要等对方通知才能***,而且时间跨度较长,不这么处理就会失去市场,而不***税务又说偷税漏税,是否可以放在“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中核算?税务上如何处理?

  答:贵公司的这种情况放在“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并不合适。贵公司还是要按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以后期间不能再开具**了,如果再***就需要多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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