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融资性售后回租进项抵扣2个实务问题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7:32:52

1.全面营改增后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缴纳增值税,那么承租方支付租金取得的进项是否能够抵扣?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以上贷款服务的范围,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支付租金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2.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二规定,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那么该种情况下承租方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融资性售后回租出租方选择对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承租方取得的相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其他文章

  • 放羊的星星大结局是什么 放羊的星星简介
  • 马齿苋怎么读
  • 法国昂热大学排名
  • 医保卡怎么激活-医保卡的激活方式
  • 医保断缴会清零年限吗-医保断缴等待期多久
  • 2018年高考分数线是多少
  • 上海出国留学体检地点在哪里?
  • 安徽中考成绩查询(安徽中考分数什么时候可以查)
  • 安徽合肥理工学校排名(安徽合肥理工学校排名多少)
  • 金枝玉叶是哪只生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