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5:47:40

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除不动产外),应区分以下情况申报缴纳增值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已申报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7%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或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未申报抵扣的,出售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4%)×4%×50%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企业,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3%)×2%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
1、上述固定资产中,如果有需要过户的情况(例如机动车辆),应先办理过户手续,并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注意扣除由办理过户的部门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2、申报缴纳增值税后别忘了同时申报缴纳相对应的地方税费。

其他文章

  • c1多久可以开出租车(c1多久可以开出租车,c1驾驶证几年可以考出租车资格证)
  • 山东理工大学是几本
  • 电工证怎么查询真伪
  • micromsg是什么文件夹
  • 开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怎么办理,开工证和施工许可证一样吗)
  • pass掉是淘汰的意思吗(pass掉是什么意思)
  • 测控技术与仪器就业方向有哪些-薪资待遇怎么样有发展前景吗-
  • 张信哲什么歌好听
  • 北影和北电有什么区别
  • 二年级什么的葫芦填空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