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期限的通告[全文废止]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10-15 00:28:49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期限的通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8号 2019-04-25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期限的通告》的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纳税人办税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的相关规定,对青岛市范围内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4月1日后的印花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一个季度,税务机关统一在征管系统后台进行纳税期限调整。纳税人应在纳税期限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印花税。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5日

其他文章

  • 北京医保怎么用?医保卡有什么用
  • 太原师范学院贴吧(太原师范学院贴吧13号楼106的1号床铺是上铺还是下铺)
  • 雪景发朋友圈配一句话 配雪景的唯美文字
  • ps4slim和ps4pro有什么区别
  • 2021年燕山大学全国各省录取分数线,附最低分和录取位次
  • 东莞市个人社保查询方法有哪些?东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 二次元是什么意思通俗易懂(二次元是什么意思)
  • 拿房产证要交什么费用
  • 2023年的单招录取分数线 2023单招学校及分数线
  • 折蝴蝶结最简单的方法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