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6]186号解读:小区内共有房产由谁缴房产税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10-14 23:39:01
小区内共有房产由谁缴房产税
  风险提示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靠前条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其他文章

  • 华南理工大学2020录取分数线,附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 2021-2022年4050社保补贴政策
  • 弃之可惜上一句是什么歇后语
  • 运动能释放心情的说说(43句)
  •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网
  • 连云港的高中排名一览表(附高中最新排行榜)
  •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是什么 待遇一样吗
  • 殷实家庭是什么意思
  • 上海电力学院官网的简单介绍
  • 上海西南位育中学(上海市高中排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