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6]186号解读:小区内共有房产由谁缴房产税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4:56:18
小区内共有房产由谁缴房产税
  风险提示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靠前条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其他文章

  • legs是什么意思中文
  • 名侦探柯南必看剧集推荐
  • 昨是平舌音还是翘舌音
  • 300万韩币等于多少人民币啊(300万韩币等于多少人民币)
  • 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平台)
  • 三山聚义打青州 众虎同心归水泊概括
  • 武汉知音号游轮票价武汉知音号邮轮票价多少钱
  • 北京通州公司代理记账
  • 江阴市新公司注册流程和费用
  • 日食是怎么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