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税[2021]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10-14 23:25:1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桂财税[2021]10号  2021-6-7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自治区水利厅,广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同意,现就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原有征管规定继续征收,截止日期另行明确。

  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17〕3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18〕19号)不再执行。

  二、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三、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已划至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6月7日

其他文章

  • 苏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入口在哪里?苏州公积金App如何提取的?
  • 哈尔滨理工大学怎么样好不好,附排名简介校友评价(10条)
  • 崖是多音字吗
  • 陶瓷煲第一次怎么养锅陶瓷锅第一次使用要注意什么
  • 公积金怎么一次性全部取出?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兰州铁一中(兰州市2021年中考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预估录取分数线)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 你是傻子英文怎么说
  • 大哥说二哥下一句是啥
  • 福建江夏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2023?附各专业收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