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2017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10-14 23:16:3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2017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2018-04-0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有关规定,现将《重新核定的2017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见附件)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2016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04月08日

  附件:重新核定的2017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xls

其他文章

  • 学考成绩查询官网(广东学考成绩查询官网)
  •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 办社保卡要多长时间才可以拿?几天能办好社保卡?
  • 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主旨
  • “笃行致远”的意思是什么
  •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络教学平台入口地址
  • 八佰为什么要守四行仓库
  • 鹣鲽情深的意思是什么
  • 2021成都公积金新政今起实施!办理提取、贷款等业务都有变
  • 蜉蝣撼树和蚍蜉撼树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