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1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条款修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条款修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02-27
税屋提示——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本法规自2021年12月30日起已修订,具体修订请看正文标注。
2.依据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税务机构名称修订。
靠前条 为规范和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提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核定征收,是指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核定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款之规定,无法实际监测或者无法按照排污系数、物料衡算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医院、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第三产业以及河北省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工作协作机制,定期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确保核定征收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 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范围、方式应当便于核定征收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
第二章 核定计算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核定计算,是指依照《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附件1)、《排污特征值系数表》(附件2)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办法。
第七条 禽畜养殖业、医院和小型企业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按照《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核定计算。
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应纳税额,能够提供月实际用水量的按照《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核定计算;无法提供月实际用水量的,按照《排污特征系数表》核定计算。
第三产业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的单位,其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按照《排污特征值系数表》核定计算。
第八条 医院、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第三产业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禽畜养殖业:
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水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
水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头、羽)&pide;污染当量值
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月均存栏量除以污染当量值按月计算。月均存栏量为月初、月末存栏量的平均值。
(二)医院
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水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
水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水排放量/床位)&pide;污染当量值
污水排放量=实际用水量×污水折算系数
(三)小型企业
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水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
水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水排放量)&pide;污染当量值
污水排放量=实际用水量×污水折算系数
(四)第三产业(餐饮业除外):
1.能提供实际月用水量的
应纳税额=水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
水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水排放量)&pide;污染当量值
污水排放量=实际用水量×污水折算系数
2.无法提供实际月用水量的
应纳税额=水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
水污染当量数=排污特征指系数×特征指标的数量
(五)餐饮业
1.能提供实际月供用水量的
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水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
水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水排放量)&pide;污染当量值
污水排放量=实际用水量×污水折算系数
2.无法提供实际月用水量的,根据特征指标(营业面积)对应的排污特征值系数进行计算。
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排污特征值系数(污水)×单位税额
3.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排污特征值系数(废气)×单位税额
(六)使用独立燃烧锅炉的单位
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
以上六类计算方法的排污特征值系数详见附件2。
第九条 本办法第八条中所称污水折算系数为0.85。
第十条 施工扬尘按照一般性粉尘确定大气污染物当量值。其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排污量&pide;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
排污量=(扬尘产生系数-扬尘削减系数)×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扬尘产生系数、扬尘削减系数详见附件3。
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第三章 核定程序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税核定程序适用于:
(一)首次办理环境保护税税源登记且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
(二)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定原征收方式无法执行的纳税人。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税核定程序;
(一)核定申请。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纳税人应在办理税源登记或原征收方式无法执行之日起15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方式备案,填写《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4),如实反映排污情况,并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定受理。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根据纳税人申报材料,确定纳税人适用的行业类别、特征指标和污染排放特征值系数。
(三)核定公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上述核定结果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调整。
(四)核定送达。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环境保护核定征收)》(附件5)。
第四章 征收管理
第十三条 [条款修订]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附件6),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第二十条 小型企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转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小型、微型企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规模以下禽畜养殖业标准按照《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冀农业牧发[2016]7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税 屋附件:
1.禽畜养殖业、小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2.排污特征值系数表
3.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
4.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基础信息采集表
5.税务事项通知书(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
6.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其他文章
- 申报残保金时提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小于社会平均工资50% 这个有风险吗
- 紧急求助一下:报税的那个电脑开不了机了,在新的电脑里下载了报税软件可以把原来报过的内容带过来吗?如何操作?谢谢
- 增值税申报表的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是不是就是我们的营业收入,不算营业外收入把,
- 股东减资用不用考虑未分配利润?
- 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取得的进项税,怎么入账呢,还是进到进项税吗,具体会计科目怎么做呢
- 请问金蝶云星空版 如何按供应商查明细账
-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总公司可以一起核算所得税吗?
- 一般纳税人清包工可以开3%专票不可以开普票是吗?简易计税的只能开普票是吗?
- 本期如果有在外地预交的税款,增值税申报的时候怎么申报?
- 开办费用要在营业前结转?还是下个月结转
- 计提工会经费计入什么科目呀?问了两个给了两种答案。
- 坏账准备计提的 信用减值准备属于什么科目, 借贷方向代表增加还是减少
- 资产负债表上应付账款为负数,预收账款为正数,这两个表示什么意思?
- 餐饮行业印花税是怎么核定的,税率是多少?
- 你好!行业协会会员费收入属免税收入吗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区别是什么?
- 企业给员工发的过节费,做账怎么处理合适,这个也需要缴税吧
- 建筑类,成本 人工 费用 利润比例分别是多少啊?
- 你们好,请问下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怎么下载?在电子税务局网站里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是如何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