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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原民办教师最终处理方案?
2024-11-09 23:44:40
来源:互联网
广东省原民办教师最终处理方案,从2008年8月31日前入编的为民办教师(除公办外)。现在按教龄分三个等次。二十年(含二十年)教龄以上的民办教师,每月困难补助款八百元。十年(含十年)以上至十九年的补助生活困难款七百元。不满十年的,按教师的年数x50元十150基本底金。
广东省原民办教师最终处理方案为:1、通过培训进修经考试合格的转为国家正式教师。2、通过培训进修考试仍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实行辞退解聘,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