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3 10:13:07

开办费是指为设立一家股份公司而发生的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发起人费用以及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等。

新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而是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国税函[2009]98号文的规定执行。因此在企业未生产经营之前的发生的开办费,是不作为当期亏损,因此在所得税汇算时,应将已作费用的开办费纳税调增,同时作好备查登记,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时可选择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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