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的通告

2023-09-14 19:38:24 来源:互联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前期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推行使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3月2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二、2023年4月1日起,需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三、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核定对应票种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4日

上一篇:国办发[2023]89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粤金税”电子发票增设发票校验码等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