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什么缴纳增值税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1 22:50:45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2、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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