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制险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10-06 19:57:17

交通强制险

交通强制险就是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交通强制险条例介绍

实施时间:2008年2月1日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2006年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了,它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其他文章

  • 青浦区新注册公司流程及步骤
  • 社保按最低档缴纳15年,退休后养老金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 中国工商局注销公司查询
  • 淇字的意思和含义是什么
  • 生二胎农村补贴多少钱?生二胎几个月内可以补贴??
  • prc是哪个国家简称国旗
  • 明月何时照我还的前一句
  • 燕郊三河代理记账公司
  • un是什么韵母
  •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