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5 17:37:22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是指企业固定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抵补处置费用和固定资产帐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第四条“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按本办法规定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

第六条“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

第七条“对应当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情形作了明确的列举式规定,除该条明确列举之外的其他情形财产损失,均无须经税务机关审批。”

综上看来,固定资产对外销售产生的处置损失,不属于前述条款明确列举之应予审批的情况,故该损失可以直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无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并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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