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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优惠政策(残保金优惠政策2023)

2023-09-04 08:44:21 来源:互联网

残保金是什么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宁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和2023年残保金仍按每人每月20或24元标准执行;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3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倍;2024年起,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目前,残保金相关优惠政策有两个。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是分档征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

这里特别要注意,因为2023年度计算的残保金是以2023年度的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依据,公司只有在2023年度1月份就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最大程度享受优惠政策。

二、征收的群体有哪些?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三、什么时间可以申报残保金?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

四、这些事儿,要注意!

1、所属当年的残保金次年9月集中征收。

2、当年安置残疾人,次年1-6月向残联部门进行网上备案,次年9月享受抵减政策,如2023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3年享受抵减政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附:残疾人就业安置奖励政策

一、可以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单位

①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25%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以下简称“集中就业企业”) ;

②超过1.5%的分散按比例就业企业( 以下简称“按比例就业企业”) ;

③除国家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之外的非企业用人单位,以及符合暂免征收残保金条件的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二、享受超比例奖励的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

①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本省户籍并持有浙江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

②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人以上(含)。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三、超比例奖励的标准

①集中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②按比例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4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残保金如何办理申报?

(一)网上申报

1、进入电子税务局,在申报页面,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填写申报表

2、进入申报页面,核实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再核对费款所属期(一般都不会有错,但建议核查一下)

3、核对无误后,填写工资总额,在填写上一年的职工人数,最后核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是否正确。

4、填好工资和人数后,第九列会弹出应纳的费额,如果企业符合减免条件,则第10列会弹出一个灰色的选项。

5、核对信息无误后,填写经办人员的名称。

6、填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申报。

7、点击申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申报成功了,页面会弹出申报成功了提示。如果要交税,点击缴税即可。

(二)上门申报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可在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如经残联部门审批缓、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一并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表。残联部门审批的缓、减、免事宜,请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咨询热线 12385。

用人单位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残保金的最新规定?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主要包含:①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需按照规定应缴费额的90%对残保金进行缴纳;②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至1.5%之间,需要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其残保金。

(2)免征政策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对于在职的员工人数低于30人(含)的企业,则对其残保金进行免征。

(3)征收标准

企业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进行征收。

(4)特殊情况

若企业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企业就业工作,则需企业与派遣单位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残疾人数只能计入到一方的企业去计算就业人数,不能双方都重复计算。

从2023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这是今年残保金政策的重大变化。这条政策从2023年审核2023年残保金时执行,即:用人单位2023年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未安排,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也可能无法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

以上则是2023年残保金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介绍,虽说残保金的金额相比税负来说较少,很容易引起企业的忽视,但如果残保金常年没有缴纳,税务局在核定后,根据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是能够查到企业每年应该缴纳多少残保金的,所以往年没有缴纳的残保金需要补上,产生滞纳金的需要补缴滞纳金,严重的也会产生税务风险。如果雇佣了残疾人也可以做到残保金相应的减免,但是也是需要是实际雇佣残疾人并且是实际用工哦,不能是虚假哦,不然申报减免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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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政策

残保金缴纳的最新规定:

1:实行分档征收:从2023年起由以前的单一标准调整成分档征收。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减免优惠

超过规定比例 免征

超过1%,小于规定比例 减按50%征收

低于1%部分 减按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单位职工总人数≤30人,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强化企业雇佣残疾人和相关部门使用残保金监督:加强监督,将企业履行义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系统,残保金去向公开透明。

5: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势:探索了等多的招聘残疾人形式(例如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多选择。

注意事项: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招聘指标只能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一方申报,需要提前沟通好,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要避免重复,加强动态监控。

6:若用人单位因为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按期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缓缴滞纳金。

7:从2023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按全年总数平均后计入,以后残保金当月达到招聘残疾人规定比例当月不用缴纳残保金,当月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就需要按比例计算缴纳。(2023年最新政策)

残保金计算: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职工总数*当地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实际聘用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

1: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

3:预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税款外,还应自欠款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注意事项:

1:符合减免条件,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申报。

2: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是申请表里未带出人数的,可以咨询当地残联部门是否办理过年审。

残障金缴纳最新政策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是分档征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2023年和2023年残保金仍按每人每月20或24元标准执行;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3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倍;2024年起,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残保金缴纳截止日期后再申报能否享受三年优惠政策

2023年残保金优惠政策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暂免征收情形: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分档减缴情形:

(1)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98号)第三条

三、减免、缓缴情形:

(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2)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3减免、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3)72号)第十七条

以上就是“残保金2023年新优惠政策”的介绍,大家都明白了吗?更多财税实操干货知识,请关注考呀呀会计实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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