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的范围可以是哪些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9 16:38:04

抵押物的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小提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并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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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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