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9 15:52:06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租赁期开始日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按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按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资产处置损益(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

2.后续计量

(1)出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出租人为租赁企业/一般企业)

利息收入(出租人为金融企业)

(2)出租人收到租赁收款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3)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与资产的未来绩效或使用情况挂钩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租赁收入——可变租赁付款额

(4)计提减值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转回作相反分录

相关知识点:

维修费的会计分录

公益性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

其他文章

  • 期货夜盘时间
  • 佛教哪一年传入我国
  • 带苗的成语
  • 描写云的词语
  • 跟男朋友撒娇的话
  • 淹牛肉有几种淹法
  • 有钱花尊享贷怎么开通
  • 购物车删除了怎么恢复
  • 新浪微博怎么批量删除微博
  • 三角形外心的有关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