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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民任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陇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资格获核准
2024-07-15 06:19:27
来源:互联网
2024年3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发布《关于核准侯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原保监会令〔2021〕第6号)有关规定,核准侯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陇南监管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