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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多少钱
失业补助金多少钱?本站小编介绍,以上海为例,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社会救助标准。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就业补贴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民政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等。
2014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10元,提高10.9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提高24%。今年低保标准增加的幅度比较大,尤其是农村低保标准是历年来增幅最高的一次,城乡低保标准的比例由2013年的1.28:1缩小到1.15:1。这次调整低保标准是本市第18次调整城镇低保标准和第14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就业补贴标准也从4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5元。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低保家庭中从业人员的收入,按照就业补贴标准免于计入家庭收入,进一步鼓励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此外,从4月1日起,本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79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000元。
同时,对部分民政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一并调整提高。
【失业保险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之月起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限。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按统筹地区同类缴费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等同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不再享受。职工医保关系生效之日至医保卡发放之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报销。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仍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按规定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并将有关信息告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自重新办理按月申领起,恢复其缴费和享受资格待遇。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期满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停止缴纳职工医保费的相关手续,并将有关信息告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
(六)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七)因招工和特殊工种、病退等提前退休审批造成职工医保费用多缴情况的,除个人账户外,定期退回至失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