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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

2024-04-30 12:35:12 来源:互联网

2023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 〔2022〕 22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

(一)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二)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1.公需科目。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四五”规划、“五大发展任务”精神解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由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实行网络培训学员可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事人才培训”模块窗口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

2.专业科目。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工作开始前将培训计划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培训结束后报送培训总结(培训总结主要包括培训情况、学员名单、师资情况等内容)。未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各旗市区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由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完成。

3.学时认可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市范围内认可。

(三)继续教育结果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时间和相关保障。

1.参加职称评审时的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考核认定学时要求: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考核认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职称,需完成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需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3.继续教育与聘任、年度考核相衔接。用人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数或修业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减免规定

1.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达到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2.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员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3.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4.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赴区内外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5. “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6.学时折合规定: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的,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7.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8.技能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可折合专业科目培训学时。

9.破格人员学时规定:按实际任职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审验要求

1.审验卡网上打印工作。2023年,全市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实现继续教育审验卡网上打印。

继续教育审验卡满足相应晋升级别学时要求方可打印。“呼伦贝尔人才网”继续教育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继续教育平台所学的课程已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贯通,其它线下培训须由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数据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对接。为提升服务质量,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的数据对接,市直各部门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数据对接。数据对接应与当年各行业部门线下培训计划关联,市直各部门上报线下培训计划如下,各旗市区可参考执行。

各旗市区及市直单位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数据传输和信息对接工作,确保本年度继续教育审验卡全面实现网上打印。

2.呼伦贝尔市本级单位审验要求。

(1)上报培训计划。市直各部门培训前须上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和地点、内容和方式、师资情况和培训人员范围及报名人员花名册。

(2)提交培训情况报告。市直各部门在培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须提交培训总结,培训总结主要包括培训开展情况、培训花名册(电子版)、培训效果评估表、学员签到表(和学员名单顺序一致)等内容。

二、高级研修和人才培养项目

一是积极选拔推荐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级高级研修和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创造一流的进修和交流环境。二是“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选拔推荐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内外一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学习。三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项目。面向重点发展领域,特别是重点学科、特色、优势、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行业,选拔推荐高层次人才赴区外进行短期培训交流。四是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围绕服务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选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进修学习。五是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工作。推荐智能制造、区块链、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等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参加自治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

三、其他要求

请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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