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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标准
2025-07-22 17:40:24
来源:互联网
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的标准细则
机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固定资产 200 万元以上。
有固定的从事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 250 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人员要求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文件。
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能够覆盖主要业务范围。
补充信息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主要归并精简了以下事项:
取消评价检测机构的甲级、乙级分级设置,分别整合为安全评价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
严禁变相设定许可。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变相设定许可。旧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关于“颁发资质证书后的第二年起,每年须进行年度考核,无考核记录则资质证书失效”的要求予以取消。
严禁设置准入障碍。